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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卫生事业概述 

  1989年卫生事业继续发展,医疗卫生条件进一步改善。全省共有各级各类卫生机构9002所,比上年增加了3.22%。其中:卫生部门1890所,工业及其他部门6841所,集体所有制部门266所,私人开业5所。
    全省共有卫生人员22.15万人,比上年增加了2.48%。其中:卫生部门10.4万人,工业及其它部门10.4万人,集体所有制部门8941人,私人开业4540人。全省卫生技术人员17万人中,有医师6.98万人。全省每千人口拥有卫生技术人员5人,有医师2人,有护士(师)1.3人。
    全省病床总数已达12.1万张,比上年增长了3.26%。其中:卫生部门58683张,工业及其它部门56927张,集体所有制部门5141张,私人开业175张。全省有中医医院病床7066张。我省每千人口拥有医院病床数3.17张,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全省卫生部门固定资产总额为9.61亿元。其中卫生事业用房333.1万平方米,折合金额为6.10亿元。有千元以上医疗设备10380台件,折合金额为1148亿元。
    1989年地方财政拨款2.96亿元,人均15.37元。其中卫生事业费2.13亿元,专业经费0.83亿元,地方卫生经费占财政支出3.46%。 (陈东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