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坚持深化卫生改革
1989年,全省各级医疗卫生部门把治理整顿、深化卫生改革作为工作的重点,继续实行了院(站、校、所)长负责制和各种形式承包经营责任制,不断完善配套,兴利除弊。加强了宏观调控和科学管理,进一步完善了激励、约束、竞争和风险等四个机制。省级较大医院,普遍充实加强了内部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定期开展内部审计工作,还逐步健全了院科两级监控系统。省市一些大医院配备了专兼职物价检查员,基本控制了医疗收费违价现象。同时注意克服了急功近利的短期行为,认真解决了以包代管,以改代管现象,充分发挥现有卫生资源的作用,努力扩大医疗保健服务能力,满足人民群众的医疗保健需求。
通过改革,促进了专科建设,提高了卫生部门服务能力。1989年重点加强了专科中心建设。继续重点建设了急救、微生物病毒、小儿脑瘫、康复等四个中心。进一步提高了我省专科技术水平。充分发挥了医疗联合体的作用。全省各种医疗联合体已发展到122个,有1271所大、中、小医院参加,提供协作床位5301张。开设家庭病床5.6万多张,进一步缓解了人民群众看病难、住院难的问题,收到了社会效益,也带动了经济效益。
在深化卫生改革中,继续贯彻对外开放方针,发展同友好国家和地区的医学技术合作交流。先后接待来自世界卫生组织、日本、苏联等国家专家学者20批125人次来我省进行友好访问,就初级卫生保健、预防、医疗救护、传统医学等题目进行合作交流。并利用我省地理条件,加强了与苏联卫生界的合作交流,先后接待了苏联俄罗斯联邦共和国卫生部副部长和医务工作者、红十字会人员共15人。同时向日本、加拿大、美国等国家派遣了37名中青年技术骨干留学深造。还派出2批11人赴苏联、日本等国家考察访问。接受日本赠送医疗设备和图书资料和丹麦赠送价值13万人民币的医疗器材和贵重试剂。通过对外合作交流,进一步提高了我省的医疗技术水平。
在深化卫生改革中,紧密联系卫生战线的实际和特点,突出抓了整顿医药市场,整顿医疗秩序,整顿医德医风等问题。通过治理整顿,初步改变了医药市场混乱局面,全省共取缔了不符条件的厂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医疗机构1413个,缓发照1698个;取缔不符合要求的个体诊所676个,缓发照89万个;查处假药案件922起,其中万元以上案件20起。同时还建立和完善了自我约束机制和社会监督机制,提高了服务质量,医德医风出现了好的转机。据统计,全省医疗卫生人员为病人做好事26894件。省市县乡四级医院总的病床使用率达80.27%,治愈好转率86.60%。城市综合医院抢救成功率为91.04%。全省门诊收治病人1.4亿人次,较好地满足了人民群众医疗保健需求。全省建成省级文明医院124个,文明卫生院215个,文明卫生防疫站93个,文明妇幼保健院(所)34个。 (陈东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