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福利制度改革进一步发展
紧密结合劳动工资制度改革的进程,本着一体化,多层次,多渠道,打好基础,搭好框架的指导思想进行了保险福利制度改革。
(一)巩固和扩大职工退休费社会统筹。全省实行了以市县为单位的社会统筹,1989年参加统筹的企业为14232个,在职职工为270万人,离退休职工为64万人,统筹基金的收缴率达95%,拨付率达到99%。有75%的市县对非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实行社会统筹,参加统筹的事业单位1778个,在职职工11.5万人,离退休职工1.7万人。参加劳动合同制工人养老保险的单位为9555个,劳动合同制工人为27.3万人,还有80%的市县相应增加了统筹项目,部分市县还对集体所有制企业职工,临时工实行了社会养老保险,提高了保险的社会化制度。
(二)做好待业职工救济工作。到1989年底,全省累计收缴职工待业救济金1亿元,收缴率达97%。其中参加保值增值的3078万元,提取转业训练费1400万元,扶持生产自救费800万元,建立转业训练基地32个,生产自救基地和场所68个。对出现的符合条件的402名待业职工实施了待业救济,并通过转业训练,使其中的224人重新就业。
(三)1989年,全省有40%的国营企业试行了职工病假待遇改革办法。60%的国营企业试行了职工死亡待遇改革办法。改革的主要内容是,职工短期病假工资根据本人工龄长短,按本人标准工资的65%-95%发给,长期病假工资按60%-70%发给,并适当提高职工死亡待遇标准。这项改革初步解决了职工短期病假待遇偏高,长期病假和死亡待遇偏低的不合理问题。 (郭 力 郑会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