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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模扶贫稳步发展 

  随着农村改革的不断深入发展,各地的扶贫工作,由原来的分散扶持逐步向规模扶持转变。据统计,全省民政部门配合有关部门兴办扶贫互相农场13万个,比1988年增加了1.2万人,扶持贫困户6万户,入场耕地160万亩,平均亩产185公斤,脱贫率达51%,比未参加互相农场的扶贫农户耕地亩产高36公斤,脱贫率高26%。
    扶贫合作组织是贫困户在自愿互相的基础上,在上级政府和农村经济组织的支持下,以“能人”为核心,在不打乱家庭经营层次的前提下,组织起来,互助合作。内部实行按劳分配,等价交换,有偿服务,坚持来去自由,因地制宜,类型多种。全省主要有四种类型。即:实体型,松散型,集体型和服务型。主要以实体型为主,占互助农场总数的50%。各种类型的扶贫互助农场的共同特点是进一步巩固和完善了联产承包责任制,发挥了集体经营的优势;发挥当地“能人”作用,以逐户或以资(物)或以劳力入股,带动一批无经营能力的“落套户”贫困户加入互助农场,使他们有相对稳定的劳动收入场所,有比较固定的经济收入;使农业生产获得了均衡发展,探索出行(政)、技(术)、物(资)、责、权、利相结合的生产经营形式。
    规模扶贫,对于探索农村扶贫的新途径和完善生产责任制,具有重要意义。一是可以逐步实现劳动者智力和体力的互相补充,充分发挥种田能手的智慧,指导智力低下,不会经营的农户、贫困户,实现智力和体力的结合,创造新的生产力。二是有利于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和实现规模效益。这样做,既不会动摇家庭经营这个基础,更不会“归大堆”,而又可以做到许多一家一户做不到的事情,大大提高了劳动生产率和土地产出率。庆安县是互相农场搞了三年,成果一年比一年显著。1989年,全县建立扶贫互相农场1827个,虽然遭受了历史上罕见的旱灾,但入场的贫困户粮食亩产仍达187公斤,比未入场的农户提高66.7%,人均收入495元,比全县农村人均收入高20%,贫困户脱贫率达70%以上。三是有利于提高农民的组织程度,增强农民的自我服务能力。四是有利于促进农业生产诸要素的合理流动和有机结合,实现土地和劳动力两个最基本的生产要素结合,形成比较完整的现实生产力。 (省民政厅史志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