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全省灾情综述 

  1989年,全省大部分地区从春到夏先后遭受了旱、虫、雹、暴雨和洪涝等多种自然灾害,旱灾和涝灾尤为严重。农作物受灾面积8059.3万亩,成灾面积6061.3万亩,其中旱灾4161万亩,洪涝灾害1215.1万亩,风雹灾害238.6万亩,虫害303.3万亩,冻灾143.3万亩,绝产面积1551.7万亩。全省农村受灾人口981.2万人,成灾人口731.2万人,其中轻灾民256.2万人,重灾民245.9万人,特重灾民229.1万人。全省因灾死亡56人,受伤759人,死亡大牲畜1007头(匹);倒塌民房5.78万间,损坏民房7.54万间;紧急转移安置灾民14.3万人;因灾造成的直接损失25.5亿元。
    省委、省政府对抗灾救灾工作极为重视,多次召开会议研究抗灾救灾措施。省委书记孙维本、省长邵奇惠、副省长戴谟安等分别带领省直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深入灾区检查指导抗灾救灾,慰问灾民。各受灾市、县均把抗灾救灾作为中心工作,成立救灾机构,组织广大农村干部、群众,全力投入抗灾救灾斗争,力求把灾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并发动家庭妇女和散闲劳力,开展采集、编织、贩运等各种副业生产,努力增加收入。中央民政部对我省灾情很重视,张德江副部长等于9月份到我省灾区,视察灾情,检查救灾工作。
    为了解决灾民口粮,换季,修复倒塌房屋,为灾区贫困户治病和扶持灾民生产自救等,各级民政部门在检查灾情的基础上,全省共下拨救灾款2815万元,为灾民解决口粮3900万公斤,维修和新建房屋2万余间,为近万名贫困灾民解决治病困难,为灾民添置了越冬棉衣和棉被,扶持灾民创办了一批生产自救的经济实体,使全省各地贫困灾民的生活,生产得到了妥善安排,没有出现讨要或冻饿坏人的现象。 (省民政厅史志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