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化地区农村改革呈多样化发展格局
近几年,绥化地区在坚持家庭经营的原则下,从有利于发展农村生产力出发,就如何深化农村改革进行了积极大胆的探索,创造了多种生产经营方式。如以强化集体经济的功能为主要内容的“双保制”;以组建互助农场为主要形式的“互助联合制”,以扩大土地经营规划、发挥机械优势为特点的“统种分管轮作制”,以及以提高土地产出为出发点的“定产承包制”等等。1989年,全区实行“双保制”的乡镇59个,占乡镇总数24.9%,参加农户15.2万户,拥有耕地351.5万亩,分别占其总量的18.3%和16.1%,组建各种形式的互助农场10588个,参加农户50486户,其中入场贫困户31347户,占贫困户总数的18.8%;贫困户入场土地83.1万亩,占其耕地总量的28.2%。实行统种分管轮作制的76个乡镇,农户5.76万户,土地面积33.1万亩,分别占其总数的32%,6.6%和1.5%。实行定产承包制的9个村、3462户,拥有耕地7.2万亩。这些改革形式,都是根据各地实际情况选择的,具有各自的合理性、优越性,因而在实践中收到了明显的成效。一是提高了土地产出率;二是提高了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水平;三是推动了科学技术的普及;四是促进了多种经营的发展;五是加快了农民的致富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