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棱县试行“定产承包制”效果好
绥棱县后头、靠山两乡试行“定产承包制”,为完善家庭承包制,走出了一条新路。其主要作法:一是耕地分级定产。依据承包前耕地的地力状况和农建设施及地理位置,把土地分等定级,然后再以等级确定目标产量;二是义务按级分担。按照耕地的等级确定每亩承包地应承担的农业税数额、粮食定购数量、承包费等义务,从而确定每个农户的负担;三是分等级指导耕作。以3年为一期,按土地等级确定增产措施和投入标准;四是按照土地升级4条标准,每3年评定1次,升级者奖,降级者罚,奖金来源以罚顶奖,不足部分从公积金中支付。
实行定产承包制弥补了家庭承包制的一些缺陷,初步显示出它的优越性。一是便于生产要素的合理组合,促进土地向种田能手集中;二是有利于土地承包管理的标准化和科学化;三是有效地解决了农户之间的负担和义务分配上的不合理现象;四是增强了“统”的功能,发挥了合作经济组织的作用,有利于克服承包者的短期行为;五是鼓励农民往土地上投入,不断改善生产条件,增强土地后劲。在1989年旱、涝、风、虫、雹5灾俱全,夏秋两季持续大旱的不利条件下,后头和靠山两乡农业生产仍获得好收成,粮豆总产分别比上年增产21%和46.3%,总收入比上年分别增长24.4%和47.7%;人均收入比上年分别增长22.8%和50.3%。 (马晓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