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绥棱县采取倾斜政策一乡七村一年脱贫 

  绥棱县绥中乡和克音河沿岸的西林、红光、胜利等7个村是全县闻名的贫困乡村,从1988年初开始,县委、县政府在这1个乡7个村建立改革试验区,对这些贫困乡村实行特殊政策和措施。一是削减粮食定购任务,3年内,每年为绥中乡削减30%,为7个贫困村各削减50%,核减的粮食定购任务,由全县统筹解决。这样有利发展高效益的经济作物和畜牧业生产。二是减粮食任务不减定金,平均每个农户多发放定金33元,缓解了贫困乡村春耕生产资金紧缺的矛盾。三是优先安排各项贷款、支农周转金、扶贫救济金等。仅1年时间这些乡村就发生了很大变化。绥中乡在大灾之年农业总收入为1081.1万元,比上年增加了57.5%,7个贫困村全部脱贫。列于贫困村之首的红光村,有史以来吃粮靠返销,生产靠贷款,花钱靠救济,1989年粮豆总产达1515吨,比上年增长6倍,人均收入564元。 (马晓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