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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河市认真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自1989年2月开始,黑河市在试点的基础上,分农村、企事业单位、党政机关三批,在38个党委(总支)、510个党支部、5044名党员中开展了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在评议过程中,全市各级党组织在市委的统一领导下,坚持从严治党的方针,采取有效措施,保证评议质量。
    第一,思想教育做到“三强”,即集中性强、针对性强和实效性强。思想教育阶段,采取集中时间、集中人员、集中内容的方法,对全市95%以上的党员进行了“六课”教育。对职业、年龄不同的党员区别对待、因人施教,分别进行了有针对性的教育。通过党员形象大讨论报告会,反面典型割析,正面典型引路,举办“我为党旗增光彩”、“为群众送温暖”、“创先争优”等活动,广泛开展了实效性教育,提高了广大党员的政治素质,做到了全面发动。
    第二,民主评议严把“三关”,即思想认识关、上会材料关和评议关。通过利用各种形式宣传教育,增强了信心,较好地解决了“无啥可评”、“不犯错误就是好党员”、“党员领导干部当然合格”等不正确思想。上会前对农村、企事业单位、党政机关党员上会材料分别制定和实行了“四点要求”、“五不评议”、“四级审定”的办法,其中党政机关党员上会材料反复就达23.4%,保证了上会材料质量,有效地控制了个别问题找不准、根源挖不深、整改措施不具体的现象。第三,组织处理做到“三落实”、“三不放过”。即案件承办人、时间、结果三落实,发现线索、问题查不清、性质不定三不放过,对各类案件处理及时准确,做到了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
    经过民主评议,全市一类支部由评议前占支部总数的36.7%上升到53.3%,三类支部由7.1%下降到2%,建立和完善了九项党建工作制度;党支部的凝聚力、吸引力和战斗力明显增强,合格党员由评议前占党员总数的35.8%上升到51.3%,党员素质明显提高。在弘扬党内正气的同时,组织处理党员228名,其中出党35名,纪律处分54名,限期改正139名。还纠正了企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私设小金库、公费安装住宅电话、违纪购买小汽车、公费旅游、党政干部经商、滥发奖金和受贿等问题,促进了廉政建设。 (吴隆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