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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基本完成地名补查和资料更新工作 

自1990年初,各地根据《黑龙江省地名补查和资料更新工作实施细则》的规定,在培训近万名业务骨干的基础上,先后展开了地名补查和资料更新工作。到年底,全省136个市、县、区,已有121个市、县、区完成了地名补查和资料更新工作任务,占市、县、区总数的89%。经县、市(地区)、省三级验收,所获得的文、图、表、卡等四项地名资料全部符合国家质量标准。通过对全省地名普查占有资料的审核、考证,更正了错误,增加了新的资料,保持了地名资料的现实性、实用性和科学性,为完善地名档案资料,保证编纂各种图、书质量,准确地向社会提供地名信息,有效地进行地名管理奠定了基础。 (省民政厅史志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