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我省清房工作取得明显成果 

我省清房工作从1989年7月开始,到1990年10月已基本结束,共清出侵占公款公物建私房的8158人,用公款高标准装修的2830人,乱拉资金买房的645人,享受补贴买公房又高价出售的3888人,私建公助超标准的7843人,转租、出兑、转卖公房的1009人,住房超面积在5平方米以上的6524人;收回空闲和多占的住房2216套;对5583人因超面积实行了加高租金,月平均加租额6.2万元;收回各类款项9687万元;共查处违纪案件4848起,处分了603名干部。
    1990年12月26日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清房工作总结表彰大会。省委常委、副省长陈云林在会上讲了话。他把这次清房工作取得的成效概括为四条:一、纠正了存在的问题,有效地遏制了在住房建房中的不正之风。对清理出的问题,按照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进行了全面纠正处理。初步调整和平衡了在住房问题上的不公现象,限制了某些干部的特权。二、坚决查处了违纪案件,严肃了党纪政纪。在查处的603名干部中,有厅局级6人,县处级87人,对这些案件的处理和公开曝光,在全省震动很大。三、建立健全了规章制度,强化了制约机制。全省各地在今后干部分房、买房、建房、住房和修房等方面都作了具体规定,强化了制约措施,增强了依法治房意识,为防止以权谋房奠定了基础。四、促进了廉政建设,密切了党和政府与群众的关系。消除了部分群众对党政干部住房情况的误解;增强了搞好廉政建设的信心;提高了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感。陈云林说,房子问题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不可能通过一次集中清理就把所有问题都解决。有些问题还不尽人意:一是深层次问题解决得还不够透;二是清退款的收缴还有尾欠;三是有的规章制度缺乏严密性和科学性,制约机制和制约措施还不健全。
    陈云林说,这次清房得到了民主党派的通力合作,全省共有320位民主党派代表参加。各验收团分别由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协、各民主党派、离休老干部、学生代表、省纪检委、省监察厅和清房办8个方面的人员组成。验收团的团长由人大和政协常委及民主党派的负责人担任。
    会上,宣布了省委、省政府表彰全省清房工作先进集体和模范工作者的决定。共表彰奖励绥化地委、行署,鸡西市委、市政府等50个先进集体,刘显明、毕延水、苏兴田等261名模范工作者。 (肖 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