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摘要)
1991年3月10日在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上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副主任
何 首 伦
从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以来,省人大常委会积极履行宪法、地方组织法赋予的职权。一年来,举行了6次常务委员会会议,制定了6项地方性法规,批准了哈尔滨市和齐齐哈尔市5项地方性法规;听取并审议了“一府两院”29项工作报告,作出了22项决议决定;认真贯彻了中共中央[1990]1、2号文件精神,任命138名、免职73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接受2名常委会委员辞去职务;指导了全省县乡换届选举。通过认真履行职权,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对维护全省局势的稳定,密切同群众的联系,促进全省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起到了积极作用。
一、贯彻治整改方针,积极促进经济稳定发展
一年来,常务委员会把贯彻治整改方针作为首要职责,紧紧围绕稳定发展经济审议决定重大事项,听取了省政府关于全省1989年决算和1990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1990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省“八五”计划和十年规划编制情况的报告。为了强化农业基础地位,发挥农业对稳定经济、稳定社会的重要作用,先后听取和审议了省政府关于全省农业生产情况、农业生产形势和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情况、旺季资金需求和安排情况、全省农村教育情况的汇报,审议通过了《黑龙江省农业技术推广条例>。去年我省工业生产面临困境,为促使工业逐步回升,走出低谷,常务委员会以及财经委员会分别听取了关于全省资金安排、1-9月份工业生产形势、产品结构调整、产品销售以及物价等方面情况的汇报。常务委员会还积极参加了省委组织的全省治整改工作大检查,认真总结经济发展中的经验教训,提出促进全省经济稳定发展、工业生产回升的意见和建议。
常务委员会先后审议批准了《黑龙江省城市建设动迁管理条例》、修改了《黑龙江省收费罚没集资管理条例》、审议了《黑龙江省财政预算管理条例(草案)》、审议批准了齐齐哈尔市《园林绿化管理条例》、《哈尔滨市客运交通管理条例》、《齐齐哈尔市土地管理实施细则》。这些地方性法规的颁布实施,为我省城市建设和改造、推进房产制度的改革、保护动迁入和被动迁人的合法权益、加强土地的管理和保护、创造整洁优美的城市环境等,提供了法律保障。
二、维护局势稳定,为经济建设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为了巩固和发展全省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批准了哈尔滨市、齐齐哈尔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办法》,这对维护社会安定和公共秩序,保护宪法和法律赋予公民的民主权利,提供了法律保障。常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黑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试行)》。它的实施,推动了基层的民主政治建设,有利于使社会问题解决和消化在基层。此外,常务委员会还先后听取了省政府关于全省整治社会治安总体作战、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劳改劳教工作等情况的报告,作出了关于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的决议和关于修改省赌博处罚条例的决定。
一年来,常务委员会把“扫黄”作为维护社会安定,提高民族素质,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大事来抓,听取并审议了省政府有关部门关于“扫黄”工作情况的汇报,作出了关于深入进行“扫黄”工作的决议,并组织代表对文化市场进行检查和视察。
三、密切联系代表和群众,发挥人大主要民主渠道作用
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和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作为常务委员会的工作重点。去年,针对“三乱”和行业不正之风已成为广大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社会公害的现实,常务委员会把推动这一问题的纠正和解决,作为密切联系群众、为群众办实事的实际步骤,列入工作日程。从年初开始,就组织力量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了解情况,提出解决的措施和办法。常务委员会先后听取了省政府关于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的情况汇报,并作出了决议;听取了省政府有关部门关于《黑龙江省农民负担管理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对农民负担突出的问题和农民意见较大的问题,提出解决的建议和意见。根据人民群众对城乡道路检查站数量过多、阻碍交通、影响商品流通以及有的检查人员弄权勒卡问题的反映,常务委员会组织代表开展了视察、检查,听取了省政府关于整顿城乡道路检查站工作情况的报告,提出了解决问题的建议。由于各级人大、政府的重视,清理整顿公路站卡,严肃处理勒卡不正之风的措施得力,目前上述问题已初步得到解决,受到了广大群众的拥护和支持。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坚决制止乱收费、乱罚没和各种摊派的决定公布后,省人大常务委员会制定了检查方案,从去年11月下旬开始,组成6个检查团,分别对省直11个厅局和6个地市进行检查,推动了对中共中央[1990] 16号文件精神的落实。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还听取了人事委员会关于视察省人大常委会任命的部分“一府两院”领导干部实施任期目标和机关廉政建设情况的报告,关于全省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准备工作情况的报告,提出建议和意见,推动了“一府两院”的廉政建设和依法行政。
加强对代表议案、建议的办理工作,提高办理质量。常务委员会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对代表们提出的517项建议,已督促政府于4月底前办理完毕并答复了代表。
一年来,常务委员会把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作为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内容,副主任、秘书长亲自批示、接待来信来访224件(次)。常委会机关共接待来信来访2635件(次),结案2161件。其中6件由人大常委会机关立了案,责成和督促有关部门妥善处理,目前已全部得到解决。同时还处理了历年积压案件38件,占积案总数的76%。信访工作较好地起到了为群众排忧解难、维护社会稳定的作用。
四、搞好县乡换届选举工作,加强地方政权建设
从去年6月起,我们指导了全省县乡两级政权组织的换届选举工作。经过近一年来的努力工作,全省136个县(市、区)已经全部选完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开完了新的一届第一次人代会。由于充分发动选民自下而上的提名,选民10人联合提名在先,政党、团体提名在后,极大地调动了选民积极性。全省选民平均参选率达到90%以上,有许多地方达到98%;全省在县级代表选举中共提出代表正式候选人43535名,其中由10人以上选民联合提出的候选人为24640名,占56.6%;在选出的24835名代表中,由10人以上联合提名的候选人当选的有11970名,占48.2%。其中和党政、团体提名相一致的有相当的比重。由于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使广大选民和代表的民主权利得到充分保证。总的看,已选出的代表和各级政权组织组成人员年龄结构、知识结构更趋合理,非党、妇女和少数民族都有一定的比例,进一步加强了基层政权建设。
五、加强自身建设,努力完善人大及其常委会职能
去年是地方人大常委会建立10周年。省委召开了全省人大工作会议。常务委员会机关为开好会议做了各项准备工作。这次会议不但进一步解决了人们对当前新形势下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必要性、重要性和人大性质、地位、作用的认识问题,增强做好人大工作的自觉性,而且对人大当前急需解决的一些实际问题,也相应做出了规定和要求,对于我省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完善与发展,起到了很大的推动作用。
常务委员会在认真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归纳了依法行使职权的8点作法:1.正确分析和认识形势,抓住主要矛盾,围绕党的工作中心提出和确定议题;2.提前向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各专门委员会、地区人大工委及有关办事部门通报议题,围绕审议议题开展调查研究,掌握充分翔实的材料,为审议议题做好充分准备;3.抓住关系全局的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听取汇报,作出决议或决定,动员全省人民贯彻实施;4.根据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在审议中提出的重要意见和建议,在会议期间采取“对接会”的形式,面对面地向“一府两院”及有关部门提出问题,沟通情况,落实措施,推动工作;5.把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在审议中向“一府两院”提出的问题、意见和建议,及时转给“一府两院”,并要求在下次例会报告落实情况,跟踪问效;6.对于一些带有普遍性的问题,积极慎重地制定地方性法规,使其有法可依,促进依法治理;7.组织代表、委员视察、调查,进行执法检查,解决法律实施中存在的问题;8.依法强化监督职能,加速问题的落实和解决。
各专门委员会进一步发挥了作用。省人大6个专门委员会共举行49次会议,在参与地方立法,审议议案,协助常委会对“一府两院”进行实施任期目标责任制检查和廉政监督等方面,认真行使职权,积极开展工作。不断完善地区人大工委职能。绥化、松花江、黑河和大兴安岭4个地区人大工作委员会建立一年来,积极主动地开展了工作。
在过去的一年里,省人大常委会还完成了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部门交办的法律草案征求意见和修改工作;听取了省政府关于计划生育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强调把人口管理纳入法制的轨道;听取了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进一步发展体育运动的决议和第七届全国冬运会筹备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外事工作情况的报告,积极开展了外事活动,加强了同外国议会和友好人士的交往,先后接待了日、美、苏团组的来访。应日本国北海道议会的邀请,孙维本主任率省人大常务委员会代表团赴北海道、新潟县进行了友好访问,并顺访了苏联远东地区的伯力和滨海边区,加强了同这些国家和地区议会的了解,增进了友谊,促进了我省同这些国家、地区的交流和合作。
一年来,常务委员会的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虽然我们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对涉及全省政治、经济和社会稳定,深化改革和经济建设的一些重大问题及时进行了审议,做出了决定,有的制定了地方性法规,但督促检查落实不够;联系群众,反映民意,解决矛盾的主要民主渠道作用发挥得还不够充分;监督职能还有待于进一步强化;已经纳入立法计划的有的法规,由于协调工作不力,没有按期完成,经济立法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1991年是实施十年规划和“八五”计划的第一年。在新的一年里,常务委员会要以党的十三届七中全会精神为指针,全面贯彻省委六届七次全会和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执行本次代表大会的决议,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坚持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一起抓的方针,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职权,把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变成国家意志,变成全省人民共同的行动,推动以改革开放为“主旋律”的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大合唱”,促进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发展。要抓住解决制约我省经济发展的突出矛盾审议决定大事,抓紧进行以经济立法为主的地方立法工作,有效地实施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密切联系代表和群众,不断畅通和拓宽民主渠道。继续加强民主法制建设,健全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团结和动员全省各族人民振奋精神,艰苦奋斗,群策群力,克服困难,为全面完成1991年的各项任务,做出积极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