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至十八次会议
黑龙江省第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于1990年2月20日至24日在哈尔滨召开。会议听取了张若先副主任《关于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筹备情况的汇报和有关议程草案的说明》,通过了《关于黑龙江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以来补选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做出了《关于黑龙江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召开日期的决定》。通过了《黑龙江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议程草案》和《黑龙江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秘书长名单草案》,决定提交七届人大三次会议预备会议审议。会议原则通过了《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和《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草案》,决定提交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议。会议通过了《黑龙江省发展和保护邮电通信条例》,做出了《关于批准(哈尔滨市单位内部治安防范条例)的决议》和《关于批准(哈尔滨市园林绿化管理条例)的决议》,并通过了《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1990年工作要点》和《关于调整省选举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决定》。会议补选魏玉令为七届人大代表。任命顾玉堂为省物资厅厅长。还通过了其他任免事项。省人大副主任王军等53人出席了会议。省长邵奇惠,副省长陈云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贾成文等同志列席了会议。
黑龙江省第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于1990年3月27日至29日在哈尔滨召开。会议听取了杜显忠副省长《关于全省整治社会治安总体作战情况的报告》,通过了 《关于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的决议》,审议通过了《哈尔滨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办法》和《齐齐哈尔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办法》。会议期间,省人大副主任陈烈民传达了党的十三届六中全会决议,省委副书记周文华传达了全国政法会议精神,委员们结合我省实际进行了认真学习、讨论。省人大副主任何首伦等49人出席了会议,副省长杜显忠,省高级法院院长唐兰亭,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贾成文和部分市人大领导同志及省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列席了会议。
黑龙江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于1990年5月21日至25日在哈尔滨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黑龙江省1990年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换届选举工作方案》。审议了省政府“关于开展‘扫黄’工作情况的报告”并作出了《关于深入进行‘扫黄’工作的决议》。审议了《关于视察省人大常委会任命的部分‘一府两院,领导干部实施任期目标和机关廉政建设情况的报告>。会议听取了省农牧渔业厅厅长王恩山作的关于《黑龙江省农业技术推广条例(草案)》的说明和省民政厅厅长马琳作的关于《黑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试行)〉办法(草案)》的说明,并对两个条例草案进行了初步审议。听取了省农委主任张焕忱作的《关于全省农业情况的报告》和省体委主任刘海云作的《关于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发展体育运动的决议)和第七届全国冬运会筹备情况的报告》。会议任命吕振涛为省技术监督局局长;余锡欧为省生产调度局局长;袁纯嘏为省环境保护局局长。免去安玉书省技术监督局局长职务。会议还通过了其他干部任免事项。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军、何首伦等57人出席了会议。副省长陈云林、戴谟安,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以及省直有关部门,各市人大常委会、地区人大工作委员会负责人和部分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列席了会议。
黑龙江省第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于1990年8月20日至24日在哈尔滨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黑龙江省农业技术推广条例》和《黑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试行)〉办法》;作出了《关于认真清理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的决议》和《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1989年决算的决议》。会议听取并审议了省政府副省长陈云林作的《关于贯彻省委六届五次全会精神,清理纠正行业不正之风情况的汇报》,省财政厅厅长赵吉成作的《关于黑龙江省1989年决算和1990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省计划委员会主任孙魁文作的《关于黑龙江省1990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省外事办公室主任王耀臣作的《关于外事工作情况的报告》,省政府秘书长王玉夫作的《关于黑龙江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省政府法制局局长薄宝林作的《关于全省行政机关(行政诉讼法)实施前准备工作情况及下步意见的汇报》,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唐兰亭作的《关于全省法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准备工作的报告》。会议印发了《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代表团访日报告(书面)》。会议听取了拟任的省政府部分组成人员的供职发言。审议、通过了任命丛福奎、孙魁文为副省长,并颁发了任命证书。会议还通过了其他干部的任免事项。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孙维本,副主任王军、何首伦等63人出席了会议。省长邵奇惠、副省长陈云林、戴谟安,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唐兰亭,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贾成文以及省直有关部门,省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各市人大常委会、地区人大工作委员会负责人和部分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列席了会议。
黑龙江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于1990年10月30日至11月3日在哈尔滨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对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坚决制止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的决定)开展检查的方案》、《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黑龙江省赌博处罚条例)的决定》;审议、批准了《齐齐哈尔市土地管理实施细则》。
会议初步审议了《黑龙江省预算管理条例(草案)》、《黑龙江省城市建设动迁管理条例(草案)》。会议听取了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黑龙江省赌博处罚条例)第八条修正案的说明》;省人大财经委员会《关于代表议案处理结果的报告》;省农委《关于今年农业生产形势和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情况的报告》;省人民银行《关于今年旺季资金需求和安排情况的报告》;省教委《关于全省农村教育情况的报告》;齐齐哈尔市人大常委会《关于(齐齐哈尔市土地管理实施细则)的说明和省人大农林委员会《关于(齐齐哈尔市土地管理实施细则)审核意见的报告》。会议通过了《关于接受马淑洁辞去省七届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七届人大人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通过了张福如为省计划委员会主任的任命,并颁发了任命证书。免去孙魁文计划委员会主任。会议还通过了其他干部任免事项。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孙维本、副主任王军等56人出席了会议。副省长杜显忠、孙魁文,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省政协、省直有关部门,部分市、县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列席了会议。
黑龙江省第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于1990年12月25日至29日在哈尔滨召开。会议作出了《关于召开黑龙江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审议并通过了《黑龙江省城市建设动迁管理条例》、《黑龙江省收费、罚没、集资管理条例修正案》、《关于地区人大工作委员会实行委员制的决定》、《关于批准勃利县延期召开第十一届一次人代会的决定》。会议还审议批准了《哈尔滨市客运交通管理条例》和《齐齐哈尔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会议听取了省人大财经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吕涛作的关于《黑龙江省城市建设动迁管理条例(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省人大财经委员会秘书长康玉虎作的关于《黑龙江省收费、罚没、集资管理条例修正案(草案)》的说明、省人大人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刘福春作的《关于地区人大工作委员会实行委员制的决定》的说明、省人大选举办公室副主任于永泉作的《关于批准勃利县延期召开第十一届一次人代会的决定(草案)》的说明、省人大财经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李志坚作的关于《哈尔滨市客运交通管理条例》、《齐齐哈尔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审查结果的报告、哈尔滨市人大副主任杨景苏作的关于《哈尔滨市客运交通管理条例》的说明以及齐齐哈尔市人大副主任牛炳仁作的关于《齐齐哈尔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的说明。会议分别听取了省政府秘书长王玉夫作的《关于全省清理整顿城乡道路检查站情况的报告》、省计委主任张福如作的关于《黑龙江省”八五”计划和十年规划编制情况的报告》、省计生委主任王溯源作的关于<黑龙江省计划生育条例执行情况的报告》、省公安厅长白景富作的关于《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情况的报告》、省司法厅长胡成全作的关于《全省劳改劳教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经过审议,接受了王玉亭委员的辞职报告,作出了《关于接受王玉亭辞去省七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请求的决定>。会议还审议并通过了其它干部的任免事项。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军、何首伦等53人出席了会议。副省长陈云林、杜显忠、丛福奎,省法院院长唐兰亭、省检察院检察长贾成文,省直有关部门,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各市人大常委会、地区人大工作委员会负责人和部分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列席了会议。省政协、省政府参事室负责同志旁听了会议。 (赵葆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