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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 

1990年我国颁布实施了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保护法》)。全省各级侨务部门在认真学习的同时,积极宣传《保护法》的立法目的是为了更好地保护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团结他们与全国人民一道为振兴中华、统一祖国大业贡献力量;积极宣传《保护法》颁布的意义在于充分发挥归侨、侨眷在四化建设和改革开放中,在增进中外之间的友谊,扩大经济、贸易、科技和文化和联系和往来,推动海峡两岸的进一步沟通以及在稳定港澳地区繁荣和引进资金、技术、人才、智力方面的作用。同时还利用实际生活中归侨、侨眷合法权益受到侵犯的典型事例,积极宣传实施《保护法》的必要性。通过学习和宣传,使广大归侨、侨眷能够运用法律武器有效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此外,还要求各级侨务干部,坚定地、理直气壮地做归侨、侨眷合法权益的维护者。 (郭岩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