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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公安系统开展“三查一清”加强廉政建设 

省公安厅于1990年5月召开全省公安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会议决定,在全省公安系统开展查办证、查办案、查罚没和清理“小金库”的“三查一清”活动,作为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的实际步骤和突破口,全体动员,上下动手,对全省公安机关存在的行业不正之风,进行一次大围剿。
    这项工作从7月份开始,分四步进行。一是动员学习,提高认识。二是自查自纠,接受群众监督。主要解决1988年以来在办案、办证、罚没方面存在的弄权勒卡,“吃、拿、卡、要”,索贿受贿,贪赃枉法等问题。三是搞好整改,建章立制。四是总结验收。到目前大多数地方正在查摆阶段,少数进展快的地方自查自纠已结束。经过几个月的工作,全省“三查一清”,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已初见成效。据调查,查摆出办案中的问题2131件,其中该劳动教养未劳动教养的288件,该报捕未报捕的238件,包庇放纵犯罪23件,贪赃枉法41件,收礼受贿600件,办人情案941件。
    经过几个月的“三查一清”工作,在队伍廉政建设上出现了一些新气象。一是普遍受到教育,增强了廉政意识。1990年,全省干警共拒礼拒贿15406人次,金额68.48万余元,办好事656359件,收到表扬信1308封,锦旗牌匾6720块。二是群众反映办案、办证、罚没方面的“热点”问题开始冷了下来,特别是在制止滥罚乱没方面效果较好,“三乱,问题在逐渐减少。三是加强了制度建设。各地都针对查摆出来的问题,总结经验教训,建章立制,堵塞漏洞,防止滋生不正之风,巩固了“三查一清”成果。四是增强了法制观念,警民关系进一步改善。五是推动队伍的清理整顿。结合“三查一清”,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对不适合作公安工作人员进行调查摸底,配合组织、人事、劳动等部门做好被清除和调离公安队伍的人员安置工作。全省拟从公安队伍中清除806人,现已调离222人,追究刑事责任37人。六是调动了公安干警的积极性。广大干警积极工作,奋战在整治社会治安、严厉打击刑事犯罪的第一线,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一年中,全省共破获刑事案件46180起,抓获犯罪分子36045名,查办治安案件9.06万起,处理违法人员88440人,以辛勤的劳动换取了社会的安宁。 (刘恩慧 徐志新 周一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