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检察院在省烟草专卖局设立派驻检察室
1990年3月24日,省人民检察院与省烟草专卖局研究决定,在该局派驻检察室,为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派驻省烟草专卖局检察室,同日,正式挂牌办公。检察室的主要职责和任务:一是依法查处烟草行业的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玩忽职守等犯罪案件;二是依法查处违犯国家《烟草专卖条例》和行业内外勾结倒卖卷烟、烟叶及假冒商标、偷税、抗税等犯罪案件。检察室侦查终结后需追究刑事责任的,应移送当地检察机关办理;三是接待人民来信来访和举报;四是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分析烟草行业经济犯罪的新情况、新特点,搞好综合治理;五是加强检察机关与烟草专卖机关的联系,互相沟通情况。
(刘玉民 王建伟 杜锡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