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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检察院农垦区分院在102个农场(区)派驻检察室效果明显 

1989年3月以来,省检察院农垦区分院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有关精神,经审查批准陆续在全省各国营农场及农管局的有关单位派驻了检察室,截至1990年底,已发展到102个,其中驻农牧场检察室85个,驻各农管局直属工副业单位、烟酒公司检察室17个。驻农场(区)的检察室系各农垦区基层检察院的派出机构,其主要任务是协助各基层院查处贪污、贿赂等经济犯罪案件和刑讯逼供、玩忽职守、重大责任事故等法纪案件,以及按有关规定进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等。
    农垦区系统各级党委对检察室的建立十分重视,两年多来,在人员配备、办公设施、办案工具等多方面给予了大力的支持和照顾。检察室的各级干警在党委的正确领导和所属检察院的具体指导下,积极工作,勇于探索,配合农垦区两级检察院严厉打击了各类犯罪活动。据对63个检察室的不完全统计,截至1990年底,共查处各类经济违法犯罪案件376件,收缴赃款287万元,为促进农垦区的廉政建设和经济发展做出了贡献。 (刘玉民 王建伟 杜锡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