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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法院深入开展“严打”斗争 

1990年,全省各级法院开展了“严打”斗争,取得了显著成效。一是依法从重判处了一大批严重刑事犯罪分子。全省1990年共受理一审刑事案件18503件,审结18596件,比上年同期分别上升18.4%、19.2%。判处人犯20364人,上升23%。开展“严打”以来,5-12月受理一审刑事案件14238件,审结14121件,比上年同期分别上升27.2%、17.1%。判处人犯15067人,上升18.9%。二是加快了结案速度。全省各级法院除充实办案力量外,采取措施缩短了办案各个环节的时间,加快了制作法律文书、宣判、送达、上报、下达等运转速度。去年全省审结的刑事案件,一个月内结案的占75%;一个半月结案的占23.5%;超过一个半月结案的占1.7%。三是对社会影响大的重特大案件,坚持提前介入,取得了良好效果。各中院作一审的刑事案件中,提前介入的约占20%,平均结案时间为10天左右。省法院提前介入的大案34件,平均结案时间只有7天。四是召开宣判大会,连续不断地进行打击。“5·1”前后和9月份搞了两次全省性的集中打击,连续召开宣判大会524次,宣判案件2309件、罪犯3625人。直接受教育群众153万人次。造成了强大的打击态势。五是严格依法办案,确保办案质量,严格执行了实体法和程序法,办案质量不断提高。六是贯彻惩办与宽大相结合的政策,分化瓦解犯罪分子。在“严打”斗争中,仅省法院审理的案件就有23名杀人、强奸、抢劫、重大盗窃犯论罪该判处死刑,因具有投案自首、坦白交代和检举揭发等立功表现,从轻判处死缓或无期徒刑。在宣判大会上运用从宽典型开展政治攻势,对敦促犯罪分子投案自首、坦白交代和检举揭发犯罪,起到了一定作用。 (李 哲 侯铁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