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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积极引进外资发展地方经济 

几年来,我省努力改善投资环境,吸引国外资金发展地方经济。到1990年12月为止,已批准利用外资项目438个,吸引外资6.28亿美元,其中320个项目投产见效,有12个项目的规模居全国同行业外资企业之首。
    省政府于1986年底出台14条规定,在土地使用、税收、外汇平衡、原材料供应及能源、电力、交通、资金和外资企业自主权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优惠政策;成立了外国投资工作联合办公室,计委、经贸、财政、工商、税务、银行、海关等l4个有关部门合署办公,有外资项目的论证、审批等方面实行一条龙服务,提高了办事效率。1989年初,省政府又对齐、牡、佳、鸡西、黑河、绥芬河六市及农场总局下放了利用外资项目审批权限,调动了地方利用外资的积极性。省政府及有关部门还加强了对利用外资企业的指导、管理和协调工作。以“三资”企业为重点,近两年已三次组织全面调查研究,现场办公,解决一些企业在资金、电力、运输等方面遇到的实际问题。
    我省采取了因地制宜、机动灵活的做法,根据产业政策和资源情况引导外资投向,初步形成r石油化工、木材综合利用、亚麻纺织和粮食加工及石材、小浆果等有地方特色的利用外资生产体系。我省还组织各地市根据区域经济发展的特点和需要,建立了全省利用外资项目资料库,编撰了外商投资实用手册,在有关项目政策、手续、要求等方面,为中外双方选项合作提供了方便。 (肖 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