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系统深入开展纠正行业不正之风活动
1990年省税务局明确提出要在抓好正常的查处税务干部违纪案件的同时,集中时间、集中力量、集中领导在全系统开展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工作,制定下发了《全省税务系统纠正行业不正之风、整顿税风税纪方案》,各地在8、9月份开展了以执法为主要内容,以“四查”为突破口纠正行业不正之风、整顿税风税纪活动。一查发货票,看领取、保管和使用方面存在什么漏洞,有无丢失和利用发货票偷漏税,搞以税谋私等问题;二查票证和税款入库,看票证管理有无漏洞,有无丢失完税证,有无积压、挪用、贪占税款等问题;三查经费,看经费管理是否完善,有无不合理开支及侵占公款公物、私分等贪污问题;四查执行政策,看有无人情税,关系税及投放周转金不当,擅自减免税等问题。10月份省局组成30人的工作组深入各地检查验收,对促进税风税纪的进一步好转起到了积极作用。 (郝怀亮 王晓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