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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税务系统增加编制1210人 

1990年,根据省委财经领导小组第七次会议精神,经省编委报请省政府批准,全省增加基层税收人员编制1210人。这次增加基层税务事业编制计入各地税务事业编制总数。增加的编制主要充实县以下税务分局、所的农贸市场个体税收和地方税征收人员。增加编制后所需人员,首先从党政群机关现有干部中选调和接收国家统一分配的军队转业干部以及大、中专毕业生。不足部分从较长时间从事税收助征工作人员中招收,招收部分不得超过增编总数的20%。(郝怀亮 王晓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