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理企业往来拖欠改善企业资金环境
1990年,全省农行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开展 协助企业清理“三角债”工作的指示精神,协助企业清理往来拖欠贷款16.6亿元,其中 清收人欠贷款12.4亿元,占人欠总额的77%,清付欠人货款4.2亿元,占欠人总额的64% 。
为了鼓励企业清欠,对企业清欠实行优惠政策。一是对清欠企业用银行承兑汇票结 算的一律免收手续费。二是对主动承付拖欠款的企业,优先安排贷款。三是对企业清欠 收回的货款,按一定比例(最高不超过30%)留给企业周转使用,对这部分贷款执行基 准利率,不加、罚利息。
为保证全国清欠工作的顺利进行,全省共注入启动规模5500万元,承付拖欠省外货 款7284万元。为了防止前清后欠,前清后乱,在清欠中与企业清仓挖潜和调整结构相结 合,积极协助企业强化销售系统,疏通商品流通渠道,加速资金回笼,改善了企业资金 环境。 (王慕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