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杠杆作用适当调整部分产品价格
1990年各级政府和部门在“稳定物价,振兴 经济”两方面采取了一系列调控措施。
抓住市场疲软的机遇,适当理顺不合理价格。1、按照国家的部署,在生产资料方面 提高了石油、电力、煤炭等能源价格,提高了木材、有色金属、大型钢铁企业的部分冶 金产品等原材料价格,提高铁路、水运的货物运价和邮政资费。农产品方面,提高了油 料、烤烟、糖料的收购价格。消费品方面,提高了棉纺织品、食糖、肥皂和洗衣粉等价 格。这些调价项目的出台,体现在我省的调价金额为20亿元。2、调整了我省部分突出不 合理的工农产品价格。农产品方面,调整了亚麻原茎和亚麻籽的收购价格,工业品方面 调整了盘条、铝锭、焊管、焦炭和部分钢材出厂价格,调整了元钉、铁线、奶粉、肥皂 、啤酒、酒精、凸版纸销售价格;非商品收费方面,调整了公路汽车货运、装卸搬运费 、地方航运电信资费等收费标准,调价金额共计为10亿元。3、各地按省下达的0.5个百 分点,调整了酱油、醋、青红方、糖果、糕点、豆制品等近50个品种价格,调价额7亿元 。
经过对价格的适当调整,我省不合理的价格关系基本得到理顺,除口粮等国家严格 控制的价格外,其他产品基本上达到了生产企业不亏损。这对增产促销,搞活经济起到 了促进作用。 (省物价局综合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