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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工作概述 

1990年全省各级审计机关共审计13232个单位,查出违纪资金70874 万元,比1989年增加3358万元。其中,应上缴财政18100万元,比1989年增加6885万元。 已上缴财政13120万元,比1989年增加3813万元。查出百万元以上违纪单位28个,万元以 上贪污贿赂案5件,并对4872个单位进行了审计调查。审计成果显著。
    1.加强对经济综合管理部门审计监督。1990年,重点加强了对财税、金融部门和基 本建设项目的审计。全省各级审计机关共审计535个市、地、县、乡级财政、税务单位。 对县以上财税部门的审计,查出许多违反财政法规和影响国家、地方收入的问题。对乡 镇财政的审计,查出各项违纪资金1100多万元。在金融审计中,全省第一次开展了对40 个区县以上农业银行信贷计划执行情况的审计,揭示了在信贷计划执行和信贷资金管理 方面存在的问题,为规范金融机构的调控行为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2.围绕政府和群众关心的问题开展审计监督。全省各级审计机关对承包经营的工商 企业进行了经营责任审计,不同程度地做到了先审计后兑现合同,对两轮承包的衔接问 题进行了深入探讨,提出了建议。为使企业走出低谷,全省对36户企业开展了经济效益 审计,针对企业经营管理上存在的主要问题,帮助制定了扭亏增盈的措施,完善内控制 度,并为企业解决了一些困难。围绕“科技兴省”普遍开展了科技三项费用审计,全省 共审计386个科技管理部门和项目,抽审了730个科研项目,查出违纪违规资金1066万元 。各级审计机关还对消费资金进行了专项审计,全省共审计1861个单位,对839个单位开 展了审计调查,查出违纪资金7227万元,按规定分别做了纠正处理。
    3.深化定期审计,为促进廉政建设服务。全省许多审计机关根据违纪问题向二、三 级单位转移的特点,实行了延伸审计,有效地揭露出存在的问题。审计机关对党委、人 大、政府、政协等领导机关的财务活动也实行了审计监督,对管理上的问题,提出了改 进意见,对财经违纪问题,依据有关法规进行了处理。从加强机关财会制度人手,各地 注意抓倾向性、普遍性问题,对利用公款大吃大喝加强了审计监督,还对普遍存在的不 合法原始凭证泛滥问题开展了审计调查,提出了解决措施。全省统一制定并推行了《文 教行政事业单位定期审计试行办法》等制度,推进了定期审计的深化,目前全省行政机 关基本控制违纪单位已达3151个,违纪控制面由1989年的49.9%上升到56.3%,财会工 作合格单位达4256个,财会合格率由1989年的69.7%上升到76%。 (张曙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