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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农业机械更新工作全面展开 

为了加强农业基础建设,增强农业后劲,扭转我省大型农业机械老化和保有量连年下降的状况,加快更新步伐,省委、省政府决定,从1990年起,对大型农业机械更新实行财政补贴政策。即每年从财政拿出1000万元用于大型农业机械的更新补贴。为此省农业机械管理局、省财政厅、省农业委员会和省农业银行联合下发了《黑龙江省大型农业机械更新实施办法》。该办法对更新补贴的使用范围、投放重点、更新资金来源、补贴比例、更新机型、更新计划、更新机械和更新资金的管理都做了明确的规定。规定更新补贴在使用上,要坚持以提高粮食产量为中心,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重点投放的方针,从不同类型地区的生产实际需要出发,选择增产效果显著的机具优先补套。更新补贴要重点扶持重点产粮县的大型农业机械更新,照顾贫困县,适当安排麦豆主产区和边境人少地多地区的联合收割机更新。更新资金以自筹为主,以购置总值为100%计算,更新单位资金自筹比例要不少于50%,省、县(市)各补贴12.5%,其余不足部分由农行贷款解决,贫困县可适当提高省补贴比例。并确定了使用范围仅用于乡村两级农机服务站队和乡村集体从事农业生产的大型农业机械更新。
    更新补贴政策的实施,满足了广大农民更新大型农业机械的迫切愿望,极大地调动了各方面更新大型农业机械的积极性,更新工作取得了突破性进展。一是更新工作面广、量大,缓解了我省大型农业机械保有量连年下降的状况。全省各县市普遍开展了大型农业机械更新工作。1990年共筹集更新资金15594.2万元,超过计划近一倍。共更新大型拖拉机1814台,完成计划的199.6%,配套农具9024台,完成计划的198.8%,联合收割机401台,完成计划的315.7%。更新数量超过了近五年的总和。二是普遍重视配套农具的更新,更新拖拉机实现了一车五具,作到了当年更新当年发挥作用。同时为适应高产农艺的要求,在更新中注重技术换代,促进技术进步。全省普遍更新了深松起垄、旋耕整地、大型精密播种、深层(分层)施肥等先进农具。三是建立了更新资金积累机制。我省发展农业机械化40年来,一直没能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农机投入机制。大型农业机械一次性投资大,回收期长,完全靠农民自筹,在目前是无法办到的。必须实行国家、集体、合作、农户多种经济成分、多渠道筹集的办法,建立以集体、合作和农户自筹为主,国家补贴和贷款扶持为辅的大型农业机械更新资金积累机制。1990年全省县、乡、村普遍建立了大型农业机械更新资金积累制度,对自筹资金、补贴资金的来源、积累办法等都做了具体规定。我省建立的大型农业机械更新资金积累机制,解决了多年来想解决而未能解决的更新资金来源问题。它的建立标志着我省的大型农业机械更新开始走上良性循环的轨道。 (赵秋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