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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农场总局制定政策植树造林成绩显著 

省农场总局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12年绿化黑龙江大地的决定,为全面完成省下达的造林绿化任务,为大力发展林业,绿化垦区,调动职工群众植树造林的积极性,农场总局制定了:按计划造林投资政策;计划内营造农用防护林核减耕地,免收利费税政策;采造挂钩政策;鼓励开发造林等10项新政策,使垦区植树造林绿化工作得到较大发展,呈现了广大局、场领导抓造林,搞绿化,职工群众人人尽义务的喜人景象。截止1990年,垦区人工造林验收面积已达到565.3万亩,占垦区森林总面积的54%。
    森林覆盖率上升到13.4%,90%的农场约2600万亩耕地实现了农田林网化,95%的场队3000个居民点实现了四旁绿化,20余个农场部营区达到了高标准化水平。工程造林也有较大发展,四大工程造林共完成213.3万亩,完成总体规划的88.9%,其中小兴安岭百万亩工程造林1990年已经竣工。与省签定的1989-1992年造林绿化,森林资源消长任期目标,时间过半,任务已完成68万亩,完成计划指标的57%。几年来,垦区共栽植长成12亿株树木,每人平均750株,职工每人平均1400株,为农牧业高产、稳产,创造优化生态环境奠定了基础。 (朱佳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