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10年植树造林成绩显著
全国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10年来,我省植树造林取得显著成绩。
据有关部门统计,1981至1990年,全省造林总面积达5136万亩,相当于建国30年造林面积的总和。义务植树7.85亿株,人均每年4株。造林面积大,质量标准高,参加群众广泛。到1989年底,全省造林保存面积3749万亩,造林保存率近10年平均达到61.6%,接近1978年前造林保存率36%的一倍。特别是“三北”防护林建设发展较快,平均每年达75万亩,最高达100多万亩。近几年省委、省政府强调“稳定造林面积,提高造林质量”,全省造林每年稳定在300万亩左右,造林成活率达到87.1%。1990年造林成活率达90.9%。
10年来,我省在造林中认真总结历史经验教训,坚持把提高造林质量摆上重要日程,采取了一系列保证措施。牢固树立质量第一观念;头头抓、抓头头,从省里到基层,把提高造林质量和完成造林计划的双重任务落实到各级主要负责人身上;依靠科学技术,加强造林全过程的管理,强化林木育种工作,加快良种培育;不断完善落实林业生产承包责任制,在造林政策上实行五个方面放宽,即“两荒”造林划地包地到户,个人植树鼓励开发性承包,造林承包年限长期稳定不变,扩大林业经营自主权,放宽国营林业职工承包范围;广集资金,为造林绿化的顺利开展提供物质保证,仅1990年全省各方面对造林绿化的投入就达7480万元。 (肖 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