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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工业实行全行业管理 

1990年2月省政府批准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实施《黑龙江省机械工业行业管理暂行办法》,使机械工业行业管理开始纳入法制轨道。长期以来,在多部门、多层次的管理体制下,机械工业制造与使用两个体系,军工与民机两套能力,企业横向分别归属30多个部门,纵向有5-6个管理层次。这种部门分属,条块分割,军民分离,自成体系的格局,造成重复布点、重复生产、重复建设、盲目发展,使机械工业整体水平难以提高。近年来,由于经济管理权力下放,重复分散的趋势又有所发展。《暂行办法》的下达理顺了与综合管理部门的关系,与使用部门机械制造管理机构的关系,与市地行业管理部门的关系,明确了省机械工业主管部门是省政府统一管理全省机械行业的职能部门,明确了现阶段全省机械工业行业管理的范围,以及省级行业管理部门的职责和权限。《暂行办法》于4月1日开始实施。 (吴 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