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村镇建设取得新进展
1979-1989年,全省农村累计有120万户农民翻建新房,建筑面积累计达8000万平方米,占农村总户数的30%。在新建房中,砖混结构占78.8%以上,还有一定比例的楼房。1990年我省约有8万农户搬进新居,占农村总户数的2.0%。与此同时,全省村镇建设的基础设施也有很大的发展。全省新建和维修道路2.6万公里,新增自来水受益人口49万人。
全省69个县(市)中已有50个依照国家有关法规制定本地的村镇建设管理办法,大多数乡(镇)有了当地乡规民约。在省法规建设的推动下,各市、地也加快了法规建设的速度。佳木斯、大庆、鸡西等市已颁布了“村镇建设管理条例”,绥化地区12个县(市)都有了政府和人大颁布的管理法规,90%的乡(镇)也都有了管理办法。同时还编制了农村住宅通用设计和培训了村镇建设技术人才。在原有通用设计的基础上,1990年又编制出3套通用图,其特点是样式新颖、结构合理、保温性能好、具有地方风貌,发放农村5万余册图纸,受到了农民的赞扬。1979年-1989年,全省共培训村镇建设中级人员4000余人次,其中在绥化、哈尔滨、肇东等地举办3次村镇建设规划培训班,培养村镇建设中级人才180名。 (高茂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