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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节能设计工作初见成效 

我省建设系统的科研、设计、数学和生产施工单位,几年来在开展建筑节能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为我省深入开展建筑节能工作奠定了初步基础。一、制定有关法规,使建筑节能工作有法可依。省建委组织省建筑设计院等单位编制的《黑龙江省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采暖居住部分)实施细则》,业经省政府批准颁发试行;省建委组织省低温建筑科研所等单位编制并印发了《黑龙江省浮石砼小型空心砌块建筑设计与施工技术规定》。二、对节能建筑的外墙进行了多项研究,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哈尔滨建筑工程学院、哈尔滨市建筑设计院承担的国家“七五”技术攻关专题《节能复合墙体屋盖在严寒地区应用技术研究》1990年已通过部级鉴定,同时编制了《岩棉复合外墙体构造图》省标通用图集。三、哈尔滨、齐齐哈尔、牡丹江、佳木斯、大庆等主要城市根据各自的特点和资源情况,进行了多种节能建筑的试点工作,并积累了一些经验,在此基础上,哈尔滨和牡丹江两市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经专家论证和国家计委、建设部批准,分别抓了嵩山小区和兴隆镇节能住宅实验小区的建设.这标志着我省的节能住宅由单体试点建设过渡到小区综合开发建设,将为我省节能住宅的大面积推广起到样板作用。 (于德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