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全省自然保护工作会议在木兰县召开
这次会议于1990年8月21日至23日在木兰召开,既是全省自然保护工作会议,同时又是木兰生态环境保护现场会。国家环保局为会议发来贺电;副省长戴谟安专程到会并做了《保护大自然是我们共同的责任》的讲话;省环保局局长袁纯嘏做了题为《强化监督管理,把自然保护工作推向新阶段》的工作报告;提出了“八五”期间及2000年我省自然保护工作的三大任务、五项措施;传达贯彻了全国长春自然保护工作会议精神;在总结“杜蒙经验”的基础上,向全省推广学习木兰县生态环境保护的县级环境保护工作经验。木兰县将县级环保工作概括为保护自然资源、控制环境污染和限制人口增长的三大任务。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全县国民经济总体计划,将年度计划、考核指标等依据法律程序进行法律公证。木兰县实行统一领导,目标管理、分级负责、定量考核、年度验收、兑现奖惩的作法,对发展全省自然保护事业,促进全省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发展,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与会代表现场参观了木兰的典型经验。另有12个地市县也介绍了经验。 (刘志嘉 申 明)
召开第一次全省水污染防治工作会议 第一次全省水污染防治工作会议于1990年9月7日至9日在哈尔滨市召开。省政府副秘书长、省环委会副主任杨德彬到会并讲了话。省环保局副局长满福良在会上做了题为<振奋精神,在治理整顿中为开拓我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新局面而努力奋斗》的工作报告。会议传达了第二次全国水污染防治工作会议、第五次全省环境保护会议和松辽水系保护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精神及主要文件,总结交流了全省水污染防治经验,表彰先进,研究落实本届政府提出的水污染防治和水环境保护工作目标和任务。 (刘志嘉 申 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