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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五”期间全省公路交通发展成效显著

“七五”期间是我省公路交通史上完成投资最多、建设项目最多、效益最好、社会影响最大、全面协调发展的时期,其主要标志:
    1.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取得了突破性进展。
    在公路方面:5年来,全省共筹集公路建设资金29.3亿元,完成重点公路建设12项。突出的是“五路四桥”,即:北京至哈尔滨公路黑龙江段;哈尔滨至阿城一级汽车专用公路;哈尔滨机场路;牡丹江至镜泊湖公路和大庆至林甸公路。建成哈尔滨、佳木斯两座松花江公路大桥,以及拉林河、牡丹江铁岭河公路大桥。此外还拓宽了哈尔滨、佳木斯、鸡西等7个大中城市的进出口道路;重点改造了46个县(市)的过境路和10座公铁立交桥。“七五”期末,全省新增加公路里程1558公里,总里程达到47250公里。其中,一级汽车专用公路完成29.9公里;一级路达到189公里,二级公路新增175公里,达到806公里;一、二级公路比“六五”提高了10个百分点;三级公路新增3500公里,达到13276公里;高级、次高级路面达到5550公里,比“六五”提高了27个百分点;四级公路减少2228公里,等外路已减少到1859公里。
    公路桥梁新增230座,40161延米,达到6467座,共计154663延米,其中永久性桥梁达到4611座,129044延米,比“六五”增加了9.3个百分点。
    公路路况稳定提高,达到了安全通车要求。全省列养路线平均好路率达68.8%,综合值为72.7,分别比“六五”期末提高4.4%和3.3%。
    地方道路建设蓬勃发展。“七五”期间,全省地方共筹集资金2亿多元,新建改建路基26300公里,新建改建路面23441公里,桥梁552座。
    在运输方面:“七五”期间,共筹集资金9965万元,与“六五”相比,增加投资1.62倍,共建成县级以上客运站57处,95900平米,分别为“六五”期间的1.8倍和4.1倍。全省8个客运中心,有6个是在“七五”期间完成的,同时还建成了94处乡镇客运分站,39186平米,分别为“六五”期末的3.5倍和4.6倍。
    2.公路运输能力增长迅速。“六五”期末全省民用汽车保有量为146703辆,“七五”期末,全省民用汽车保有量达到191730辆,比“六五”期末增长30.1%。其中营运客货车辆分别达到10020辆和84943辆,分别比“六五”期末增长59.1%和68%。运力的增长,使公路运输在综合运输体系中所占运输量的比重逐年上升,完成的客货运量由“六五”期末占社会总客货运量的42%和29%上升到“七五”期末的53%和50%。由于运力发展迅速,初步改变了乘车难、雇车难的状况,基本实现了人便于行,货畅其流。运输能力的增长也使不合理的运输结构有了初步改变,所有制结构发生了变化,打破了单一的国营经营格局。个体运力发展很快,大型营运客车已由“六五”期末的703辆增加到“七五”期末的1128辆,占全省大型营运客车的27.2%,中小型营运客车5374辆。个体货车由“六五”期末的15182辆发展到19255辆,占全省营运货车的22.1%。此外,还有8530辆出租汽车。全省客货车辆的车型结构向着大、中、小型,高、中、低档相结合的方向发展,运输方式向着多种形式发展。
    全省专业运输企业通过改革和加强经营管理,活力得到增强。1990年底,全省专业运输企业拥有客货车辆6653辆,其中客车由“六五”期末的1744辆发展到2488辆,增长43%,完成的客运量为7527万人,占全省公路客运总量的58.6%,发挥了主渠道作用。
    3.各项规费征收有显著增大。“七五”期间,调整了养路费征收标准,开征了客票附加费、车购费及过路过桥费,使公路和运输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不断增加。“七五”共征收21.9820亿元,为“六五”的2.09倍;征收客票附加费5861万元,运营费1.9430亿元;车购费7355万元,过路过桥费3674万元,到1990年末,以上几项规费五年征收已达25.6149亿元。
    4.科技教育事业取得可喜成绩。“七五”期间全省交通科研和勘察设计单位共有22项科研项目和新产品荣获国家、部和省级奖,推广新技术3项,新建3所电视中专分校,充实了3所职工中专学校,基本形成了交通教育体系。五年间共培养大中专毕业生3460人,培训各类干部19415人次,工人中高级技术培训25980人,工人岗位培训37475人次,通过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人才培养,使交通系统职工队伍文化技术业务素质有了较大提高。在干部队伍中,45岁以下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由“六五”期末的11.4%上升到42.2%。中专文化程度由“六五”期末的19.5%上升到26.7%;在工人队伍中,45岁以下的高中级工人由1985年的1%和30%上升到10.2%和57.7%。科技教育事业的发展,为交通事业今后的发展进行了有益的技术储备和知识储备。
    5.精神文明建设取得丰硕成果。五年间,全省交通系统共建成各级各层次的文明单位714个,占系统单位总数的67.1%。 (省交通厅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