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苏边境经济贸易又有新突破
1990年对苏边境经济贸易出现了一些新的矛盾和制约因素。一是苏联对初级产品采取了限制政策,许可证管理商品由150多种增加到180多种,使苏方企业还货能力减弱;二是卢布汇价贬值,瑞士法郎升值,使我对苏工程承包、劳务项目的经济效益降低;三是国内各兄弟省市以及日本、南朝鲜等国纷纷进入苏联市场开展竞争。针对这种情况,省政府采取了4项主要措施:一是全力以赴开好中国对苏联、东欧国家经济贸易洽谈会。1990年6月6日-15日,由国家经贸部组织全国有对苏经营权的公司联合举办了“中国对苏联东欧国家经济贸易洽谈会”,并由我省承办。二是积极开发进出口商品,扩大地方产品出口比重,解决贸易顺差问题。开发了棉花、革皮、橡胶、化工原料等进口新商品,并进一步扩大了汽车、农用机械、机床、船舶等的进口数量,既改变了原有的以生产资料性产品(如钢材、木材、水泥等)为主的进口商品结构,也为消除贸易顺差创造了条件。在出口方面,积极推销地方商品,如轻纺、机电、化工和医疗器械等商品,使省内产品占对苏出口的比重由原来的40%提高到50%以上。三是在巩固工程承包、劳务合作的同时,在对苏合资合作和灵活贸易方面寻求新的突破。省政府责成有关业务部门组成专门班子,研究制定进一步扩大对苏联经济技术合作的有关政策,探讨在苏自由经济区(海参崴或纳霍德卡)兴办一批独资、合资或合作企业的可行性和实施方案。积极筹建在苏开发区设立办事处和在黑河、萝北、绥芬河三地建立互市贸易区等。四是认真抓好和解决边贸运输问题。1990年黑龙江省边境经济贸易管理局设立了运输处,并组成调查组对各外贸企业的货运量和我省口岸通货能力进行详细的调查研究,针对边贸货运量和口岸经常出现压车压站等现象,采取了有效措施。首先抓了边贸货物运输计划管理,加强运输计划和统计制度建设,使边贸货物运输“三无”,即无组织、无计划、无秩序的局面得到改变。为解决口岸压车、压站现象,采取多种运输方式,在充分利用铁路、公路、河运和冰上运输的同时,开辟海上运输,组织有关公司到全国主要港口进行考察,在有关部门的支持下,突破了边贸货物不许走海运的限制,1990年实现海上运输货物14.6万吨,减轻了我省口岸尤其是铁路运输的压力。
由于采取以上措施,使我省对苏边境经济贸易在连续两年大幅度增长的基础上,1990年又取得新的突破:全省对苏边境贸易进出口总额近7.2亿瑞士法郎,比上年增长26.19%。其中:进口额3.76亿瑞士法郎,比上年增长60.61%;出口额3.44亿瑞士法郎,比上年增长22.38%。进口商品主要有化肥、木材、钢材、水泥、水海产品、医药保健品、化工产品、服装、纺织品、家具等;出口商品主要有轻工业品、纺织品、农副产品、机械设备、运输工具、建材、机电仪器等。签订易货项下的经济技术合作合同117项,金额2.333亿瑞士法郎,实际完成43项,过货额6215万瑞士法郎。完成项目有:蔬菜种植22项,工程建筑10项,其它11项。派出劳务人员10957人。截止年底,黑龙江省已同苏联9个加盟共和国的31个州、5个边疆区、6个自治共和国的600余家客户建立了经济贸易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