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举办商检执法人员《行政诉讼法》培训班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以下简称《行政诉讼法》)公布以后,黑龙江进出口商品检验局立即做好《行政诉讼法》实施的各项准备工作,并在全省商检系统和商检机构认可,认证单位范围内对商检人员和认可检验员进行了《行政诉讼法》的培训教育。
商检机构和商检机构认可,认证单位是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以下简称《商检法》)的执法机关和执法单位,为了使商检执法人员深刻认识《行政诉讼法》实施的重要意义,依法行政,做到执法守法,黑龙江商检局深入到各地,先后对哈尔滨、齐齐哈尔、牡丹江、佳木斯、大庆、鹤岗、黑河、绥芬河、同江9个地区的商检执法人员进行了分期分批的集中培训,共举办培训班15期,有339个单位、794人参加了培训。 (修鹤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