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省政府作出《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
为了继续推进教育战略地位的落实,使我省教育事业持续、稳定、协调发展。1990年,省委、省政府在制定“科技兴省”实施方案的同时,作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决定》指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合格的社会主义建设者,是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重要工作,是各级各类教育的根本任务,也是全党全民和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决定》提出深化教育改革的指导思想是:贯彻党的十三届五中全会精神,遵循教育的特点和规律,从我省实际出发,抓好教育的治理整顿和深化改革,加强基础教育。以农村教改为重点,端正办学思想,优化教育结构,注重挖掘内部潜力,积极进行教学内容、方法和手段的改革,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充分发挥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作用,为“科技兴省”服务。《决定》指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素质是教育事业的根本大计,也是当务之急。各级政府和学校都要扎扎实实地工作。为提高教师待遇,《决定》对教师的工资、住房及社会福利待遇等制定了优惠政策。
《决定》对确保教育经费的稳定来源和增长,不断改善办学条件,提出了八项解决教育经费措施,即逐步增加国家财政预算内教育经费;保证教育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大力提倡和鼓励企业、社会力量和群众集资办学和捐资助学;收取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适当调整招生考务费和中小学学杂费,同时坚决制止学校乱收费;对乡(镇)、村办企业,按上年利润总额的3%计征农村教育事业费附加,对个体工商户、联办、私营企业按实际缴纳税额的2%计征教育费附加,统筹费用于教育的部分要不低于50%;各级政府要积极扶持学校勤工俭学;要切实保证成人教育经费;对近几年中央和省下发的有关增加教育投入的文件,要继续贯彻落实,用足用好。
《决定》最后要求各级政府主要领导,要树立新的教育观念,切实加强对教育工作的领导,把教育工作列为述职报告、民主评议的重要内容,并作为考核党政领导干部政绩,提拔使用的依据。各级党委和政府,都要认真贯彻执行本决定,真正把教育首要战略地位落到实处。 (毕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