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委制定《深化农村教育综合改革实施方案》
为了贯彻党的十三届五中全会关于“要迅速在全党造就一个重视农业、支援农业和发展农业的热潮,齐心合力把农业搞上去”的精神和落实我省“科技兴农”的战略方针,1990年3月,省教委制定了《黑龙江省深化农村教育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方案指出,农村教育必须转到适应当地社会主义建设需要的轨道上来,全省农村教育综合改革确定的总体目标是:认真贯彻落实“科技兴农”的发展战略,坚持教育为当地农村建设服务的方向,围绕提高农村劳动者素质,培养新一代农民,改革教育思想、管理体制、教学内容和方法,调整教育结构,逐步建立起教育与经济和社会发展相互促进、协调发展的教育体系。
方案提出了1995年前全省农村教育综合改革的主要任务是:1.切实加强和改革基础教育。要转变教育观念,加快农村初中的改革步伐,提高普通高中的教育质量,控制发展规模,对不能升学的小学、初中、高中毕业生要进行实用性强、见效快、易于掌握的技术培训;2.积极发展职业技术教育。要坚持为发展当地经济和帮助农民脱贫致富服务的办学宗旨,建立县、乡、村三级教育网络,改革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招生办法。到1995年高中阶段职业技术学校在校生要占高中阶段在校生的60%以上,为农村培养12万名具有中、初级农业技术的人才;3.围绕普及农村实用技术,认真抓好农村成人教育。要积极开展实用技术培训,办好农业成人大中专教育,大力开展扫除文盲工作。1995年前要对15~40周岁的青壮年劳动力普遍进行一次实用技术培训,争取每年每人掌握一至二项实用技术,力争每年培训80万人。争取每年完成扫除10万青壮年文盲,使文盲率控制在5%以内。与此同时,要在青年农民中进行初等文化教育,到1995年实现基本普及初等教育的目标。
方案还指出:发展与改革农村教育,必须切实加强领导,认真抓好农、科、教统筹,进一步完善办学体制,改善办学条件,加强学校的基本建设,抓紧各类专业课、劳技课的师资培训,组织力量编写实用技术教材,特别要努力编写乡土教材。要按有关规定,采取措施增加对农村教育的投入。要相应地制定有关政策,为农村教育改革创造良好的环境,解决改革中的实际问题,扎扎实实地抓出成效来。 (毕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