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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完成普及初等教育任务 

中共中央、国务院于1980年提出了在我国普及初等教育的宏伟奋斗目标。我省经过10年的努力,于1990年末实现了普及初等教育任务。从1984年10月23日首先对肇州县检查验收开始,到1990年11月10日对林旬县验收结束止,全省69个县(市)、63个市辖区,24个管局(分局)共156个单位,均达到普及初等教育的要求,从而宣告我省完成了一项历史性的光荣任务。
    全省实现普及初等教育之后,面临着继续实施九年义务教育的任务。为了进一步巩固、提高、发展普及初等教育成果,将要深入持久地进行规范化小学建设,使初等教育的办学条件不断得到改善,教育教学质量不断得到提高。 (毕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