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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0年科技立法概述 

科学技术进步需要正确的发展战略和政策做指导;但还必须运用法律制度和法律手段来管理。在贯彻实施国家已颁布实施的《专利法》、《技术合同法》等项法律及若干科技专项法规的基础上,为了给落实《黑龙江省科技兴省实施方案》在1990年正式起步创造一个良好的法律环境,我省的科技立法工作有了很大的进展。
    首先,加强了科技系统法制机构的建设。1990年6月省科委正式设政策法规处,对口国家科委政策法规司,负责归口管理全省科技法制工作;处理省科委的法律事务及科技立法的软科学研究工作,开展了政策法规的调研、科技立法规划及法制的日常工作。
    其次,完成了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对历年科技立法的清理工作,整理总结1985年以来发布的科技法规政策63项。
    第三,开展了科技立法的调查研究和软科学研究工作。为了促进《专利法》的实施,总结几年来的实施情况,为制定本省的专利实施条例做好理论与实践的准备,设立了《专利实施的追踪评价与对策的研究》软科学研究专题,由省专利中心具体负责进行了开题前调研及组织工作。同时,还派人同省人大科教办一道参加了全国科技进步法研讨会,并在会上宣读了《论科技兴省与科技进步法》的专题调研论文。
    第四,加强科技法制的宣传教育,提高广大干部法制意识。组织干部参加省法制局主办的“行政诉讼法”干部培训班。一年来在省技术市场办和专利处的共同努力下,开展了科技法制的宣传工作,以不同的形式举办《专利法》、《技术合同法》等学习班培训骨干,并组织考试,使广大干部在工作中依法办事的观念得到加强。
    第五、参加中国科技法学会活动,扩大与国内兄弟省市的科技法制工作交流。 (李文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