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建立自然科学基金
1990年7月3日正式成立了黑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由11人组成。在成立大会上,讨论修改并通过了《黑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和《1990年各学科申请的重点》。这是我省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工作的一个新的起点。
(1)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和基金委员会组成情况。本项基金由省财政拨款,用于全省自然科学方面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尤以后者为主。基金的管理机构,是在省科委领导下设立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来全面领导基金管理工作。其成员由全省知名科学家和省科委、省财政厅负责人11人组成,设主任1人,副主任2人,任期五年(兼职)。其主要职能是:筹集资金,掌握基金资助原则,制定基金管理办法,审定项目指南和重点,确定审批申请项目等。基金委员会下设数理、化学、生物一、生物二、材料与工程、信息六个学科组,除委员会9名专家参加到各学科组担任组长、副组长和组员外,还临时聘任23名专家分别进入各个学科组,担任副组长和组员。各学科组负责所辖学科领域内的申请项目的评审工作。(2) 1990年评审批准的项目情况。自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成立后,7月13日向全省各市、行署、县科委,有关厅局、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等单位发出了“关于组织申报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截止到9月10日共收到申请项目250份,经过形式审查不合格的20份,同意评议230份。每份请5名同行专家进行评议,共发出信件1150封。于11月10日绝大多数评议书都已寄回。基金办公室根据5份评议书综合填写省自然科学基金申请项目审批意见表,提交学科组审定。申请项目经同行专家评议,有关学科组审定、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批准(三级评审),六个学科组共评议审批出79个项目,按申请份数250项计算,批准率为31.6%。总拨款72万元,1990年拨款48万,已于12月下旬全部拨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