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绘行业管理继续加强
建立健全测绘管理机构。1990年又有伊春、鹤岗、佳木斯、鸡西等4个市建立测绘管理处。至此,全省14个地市已有10个建立了测绘管理机构。
进一步加强法制建设。在省政府法制局的指导下,制定了《黑龙江省测绘法规监督检查办法》,经省政府批准后正式发布,自1990年6月1日起在全省施行;于7月23日至28日,在哈举办首期测绘行政执法培训班,来自全省12个市(地)及部分县的近40名测绘管理人员参加培训,系统学习了《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规定》、《黑龙江省测绘管理规定》等法规文件,提高了业务素质和依法行政的自觉性;根据《黑龙江省测绘法规监督检查办法》的规定,向各级测绘管理人员颁发《黑龙江省测绘监察证》,截止12月底,省、市(地)、县各级测绘管理机构共有60名测绘管理人员领取监察证书。我省测绘行政执法工作初步走上规范化的轨道。
开展地图出版审查工作。1990年进行地图出版权审查或主要内容审批的项目有,各类图集、图册4本,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形图和1:100万世界地形图30幅,各专业部门内部用图109幅,公开版地图(含书刊插图)185幅等等。基本上满足了我省经济建设、国防建设、土地管理、科学研究和社会生活等领域编制出版地图的要求。
加强测绘资料管理。会同省保密局开展了全省测绘成果保密大检查,根据检查结果,进行总结评比,推选出全国测绘成果保密工作先进单位6个,其中黑龙江省水利勘察设计院受到国家测绘局奖励,哈尔滨地图出版社,黑龙江省地矿局测绘大队、黑龙江省土地勘测中心、齐齐哈尔市测绘处、肇东市水利局等5单位受到国家测绘局表扬;举办全省测绘资料档案管理人员培训班一期,参加培训人员70余名,促进了测绘资料管理的正规化建设;开展了测绘资料管理权限下放试点工作,为全省测绘资料管理权限下放工作的全面展开积累了经验。
此外,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的测量标志普查、测绘许可证复查、城镇面积统计调查及测绘市场管理、地籍测绘协调等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郭留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