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理整顿医疗机构
1990年下半年开始,省卫生厅对全省各类医疗机构进行全面治理整顿。清理整顿重点,一是审查执业基本条件、服务范围及科目、医疗机构名称、医疗广告;二是取缔无照行医,不够执业条件的医疗机构和滥设的分院、分门诊,不符合条件建立的医疗协作联合体和专家业余门诊;三是查处违反财经物价政策的行为,违反药品管理法的行为。自1990年5月份以来,全省共取缔各类不符合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1006所,其中个体和联合医疗机构760所,分院、分门诊43所,工企医疗机构97所、无照行医点113所;撤销不符合条件的医疗协作联合体医院36所。此外,据不完全统计,全省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还对不符合规定的990所医疗机构重新命了名,拆除滥挂牌匾683块,查处违价单位233所。通过清理整顿,我省医疗秩序有了较明显的好转。 (田国华 周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