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开始实行医疗分级管理
1990年8月26日,省卫生厅按卫生部《医院分级管理办法(试用草案)的通知》精神,组成了医院评审委员会,并下设办公室。医院分级管理,是运用现代卫生管理和医院管理的理论,在总结我国三级医疗网建设和创建“文明医院”活动经验的基础上,吸取国际“区域卫生发展规划,的新思想以及借鉴国际医院评审的经验,所实行的具有中国特色的医院宏观管理体制。医院分级管理标准将综合医院的任务、功能、技术发展、科学管理和医疗质量的综合水平,把医院分为三级十等,即一级甲、乙、丙等;二级甲、乙、丙等;三级甲、乙、丙等;三级特等医院是我国最高水平的医院。10月份,省卫生厅举办了医院分级管理培训班,对省级评审委员、地(市)级评审委员会委员,行署、市卫生局主管医政的局长、医政科长、护理专职干部、省地级综合医院院长、医务科长、护理部主任、统计室主任和病案室主任共计1900人进行了培训。为使医院分级管理工作在全省迅速开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田国华 周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