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省妇联召开法律顾问会议讨论《妇女权利保障法》 

1990年10月13日,省妇联召开法律顾问会议。讨论全国妇联草拟的《妇女权利保障法》的修改稿。
    参加这次会议的有:法律顾问处主任安文、宋杰,潘永文,吴琳涛。还有法律顾问吴连芬、宁乃茹、梁岱云及法律顾问处办公室的全体同志。
    与会的同志就立法的指导思想、名称、内容、结构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的讨论,对具体条款、文字都提出了一些修改意见。为了增强法律效力,便于操作,会议建议制定《妇女权利保障法实施细则》。 (姜束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