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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扶贫成效显著 

1990年,全省扶持贫困户脱贫致富取得了显著成效。各级政府采取的主要措施是:从上到下普遍建立扶贫工作机构,广筹扶贫资金1.6亿元;发动社会力量扶贫,实行层层承包,参加包扶贫困县、乡(镇)、村、户的乡(镇)以上干部4.9万名,村干部7万多名;制定优惠政策,为贫困户减免义务工、陈欠、农业税、提留和工商管理费等,使其得以休养生息;继续办好扶贫互助农场,全省3.3万个扶贫互助农场发挥重要作用。吸收贫困户8万户;积极开展科技扶贫,有25个科技扶贫乡(镇)扶持1.1万余户贫困户科学种田,粮食亩产比上年提高了一倍多。
    1990年,全省共扶持贫困户26.3万户,脱贫13.2万户,脱贫率为50.2%,比去年提高7.2%。其中:全省各级民政部门投放扶贫资金910万元,扶持贫困户10.7万户,脱贫5.1万户,脱贫率为47.6%,致富4590户,占脱贫户数的9%。 (省民政厅史志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