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互助组织生机勃勃
在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部分农民率先致富的同时,也有少数贫困户难以依靠自身的力量向贫困挑战。在这种情况下,黑龙江省农村近几年出现了一种互助合作组织,通过扶贫互助组、脱贫联合体、扶贫服务合作社等形式,携手走上致富之路。
扶贫,是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出现的新课题。少数农户由于各种原因,自身无力脱贫,政府给予的人力物力帮助,也往往因为不能启动贫困户的内在力量,效益不佳,扶贫一脱贫一复贫的循环始终困扰着人们。
1987年初,庆安县大罗镇六合村“能人”王永才在党支部倡导下,把5个因呆傻弱智造成的极贫户中的7个劳力找到一起,组织了全省第一个“扶贫互助农场”,利用政府给予的农机、化肥等物质支持,在村里划出的147亩土地上摆开战场,秋后一算帐,粮食产量翻了一番多,人均收入由130元猛增527元。“王永才农场”的喜讯插上了翅膀,这一年,全县组建各类扶贫农场420个,2235户贫困农民尝到了组织起来的甜头。到去年,“扶贫农场”已达1827个。
也是1987年初,在巴彦县西集镇新龙村,50多岁的农民柏殿清在连年水灾面前低下头来,准备背着4800元的债务阖家南下“逃荒”。然而,党支书尹百全的一个主意又使他抬起头来。他加入了村里建立的脱贫联合体,9个贫困户、22个劳力,两头牛,一匹马,耕种200亩地。穷帮穷、手拉手,干劲加科学,村里再给一定的支持,一年下来,粮食单产增加近1倍,人均收入增4倍。9户人家8户离开了救济,柏殿清全家收入近8000元。
新龙村的经验在巴彦县推广后,脱贫联合体目前已有813个,包括4065户,人均收入已增至302元。
在北安市赵光镇四间房村,扶贫互助组织的名称“扶贫服务合作社”。章程规定:贫困户自愿参加,实行土地入股,统一领导,统一规划,统一经营,统一核算,按劳按股分配。合作社主任由村委会主任兼任,不取报酬。合作社象磁石吸铁屑一样吸引了贫困户,去年建社当年就吸收19户,结果粮食总产取得历史性突破,小麦亩产是建社前的3倍,人均纯收入688元,比全村人均收入还高23%。
在组织起来与贫困搏斗的行列中,一些率先富裕起来的农民成为排头兵。王兴旺,这个庆安县平安镇建华村的农民,懂技术、善经营,在群众眼里是个“腰缠万贯”的富裕户。3年来王兴旺的小农场象熔炉一样,扶持了一批又一批,先后接纳了25个贫困户,帮他们走上富裕之路。他本人成为全国劳动模范,去年光荣地登上了天安门。 (肖 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