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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市城乡综合改革取得明显成果 

1988年被省委、省政府确定为我省城乡综合改革试验区的牡丹江市,两年来本着“全面规划、重点突破、分步推进、逐步深化”的原则,积极而审慎地进行城乡综合改革探索,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果。
    --发展完善了承包经营责任制,促进了企业经营机制的改善。目前全市1304户县以上独立核算企业中,已有92.3%实行了承包经营。市属90%的全民企业和40%的集体企业推行了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挂钩试验。
    --推进生产要素优化组合,促进了经济结构调整。截至1990年10月,全市已有47户优势企业兼并了61户劣势企业,重新安置职工2600余人,转移流动资产2225万余元,利用厂房场地18万余平方米,使27户原来处于亏损和濒临关停的企业重新复苏。有31对企业实行了企业承包企业。全市通过开展跨行业、跨地区的协作配套新增产值6113万元,新增利税787万余元。全市还先后开办了钢材、煤炭、闲置设备交易和人才、劳务等8个专营市场。
    --完善了市带县体制,加速了城乡一体化进程。目前市区已有53个局、公司和大中型企业向市属各县(市)乡输送各类人才884人,有73个县乡企业参加了以市骨干企业为龙头的城乡联合体,先后达成城乡协作项目698项,开发新产品432种。
    此外,已有124户市属全民工、商、物资等企业推行了税利分流、税后还贷和税后承包改革,其中45户已进入实运转;有42户全民、集体企业进了“特企”试点;在城市住房制度改革和推行股份制、社会劳动保险等方面也进行了改革探索。
    改革促进了牡丹江市经济和建设的稳步发展。1988-1989年,全市工业年总产值、销售收入、实现利税和财政收入分别以9.5%、17.4%、14.9%和20.1%的幅度递增。2年间全市共向国家上交税利4.56余亿元。今年1-10月,在诸多不利条件下,全市工业总产值仍比上年同期增长0.2%,地方财政收入比上年同期增长2.2%。农业生产也连续两年超历史最高水平,1990年粮食生产又获大丰收。
    改革也给全市人民带来了实惠。全市城镇职工人均工资收入平均每年以18.3%的速度增长,农村人均收入以10%的速度增长。 (肖 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