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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市认真抓好住房解困工作 

1990年初,牡丹江市委、市政府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三届六中全会精神,真正为全市人民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决定从1990年起力争3年左右时间解决好特困户的住房问题。为抓好解困工作,成立了以市长为组长的解困领导小组,并制定下发了《解决市区特别困难户住房问题的方案》。在调查核实,摸清底数的基础上,制定优惠政策,本着以住房商品化为方向,坚持统筹规划、区别对待,归口包干,分级负责的原则,采取国家、单位、个人相结合的办法,走有偿解困的路子,拓宽了解困途径。一是开通三个解困资金渠道,即:市政府解困基金、企事业单位解困基金、特困户自筹资金;二是市政府统建解困房,1990年拨专项资金200万元统建了3栋楼,16000平方米,可安置特困户234户;三是采取减免税费和定额补贴相结合的办法,扶持单位自建解困房;四是实行自建公助,鼓励个人建房;五是妥善解决“双困户”的住房问题,对于单位和个人经济都特别困难的极少数特困户,实行住房保证金办法;六是适当收购市区房屋开发企业的一部分住房,现已收购二个开发企业的近百户住房。1990年经过上下齐努力,落实了400户特困户的解困住房,占全市特困户的32%。到1991年末,可落实好800户解困任务,特困户进户600户,力争在1992年解决好全市区特困户的住房问题。 (宋连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