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大兴安岭地区三年未发生大森林火灾 

自1987年“5.6”大火之后,大兴安岭地区始终把森林 防火作为系统工程来抓,编制并分步实施了《森林防火四年规划》,投入资金8000多万元,用于防 火基础设施建设。到1990年底,已初步形成了宣传教育、火源管理、预测预报、林火探测、林火阻 隔、组织指挥、信息传输、林火扑救、后勤保障9个比较完整的子系统,实现了森林防火的5个转变 ,即由过去主要靠防火办抓防火、转变为各级政府、各林业企业和各部门齐抓共管;由单纯依靠行 政管理、转变为行政、经济、法律相结合的综合治理;由季节性防火转变为常年性抓防火;由经济 型防火转变为科学型防火;由过去发生火灾临时组织力量转为按扑火预案、实行专业队伍与群众密 切配合扑火。由于大兴安岭把护林防火工作作为林区的第一件大事来抓,连续三年实现无重大森林 火灾,林地过火率平均为0.023‰,比“5.6”大火前20年平均过火林地面积减少99.4%,创造了建 区以来森林防火最好成绩。 (吴春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