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来县基层企业全部进入二轮承包期
泰来县企业二轮承包从1989年11月开始试点,到1990年3月底结束,全县159户企业全部签订了二轮承包合同。其中实行滚动承包的128户,招标承包的2户,委任承包的24户,租赁的5户。在承包、租赁的企业中,有80%的企业实行了风险抵押,其中实行全员抵押的67户,集团抵押的38户,个人抵押的24户,抵押金额达130多万元。
在承包的合同内容上,突出了不断完善和深化,一是规范了承包形式,根据企业的实际管理水平,采取了5种形式。①国营预算内盈利企业实行包死基数,定额上缴,超收分成,短收自补,梯型奖励的办法;②预算内亏损企业实行指标包干,减亏全留,超亏自补的办法;③集体企业实行包死基数,照章纳税,超收分成或全留。亏损自补的办法;④乡镇企业实行包死基数,定超缴费,超收分成或全留,欠收自补的办法;⑤农林牧渔场实行包死基数,定额补贴,超亏自负的办法。二是健全了承包指标体系。在二轮承包内容上,既有效益指标,又有保证企业资产增值的技术进步指标(技改、新产品开发、设备更新、新技术、新工艺应用、技改还贷、固定资产完好率等)和考核企业经营管理水平的管理指标(资金利用率、全员劳动生产率、产品质量、物耗、安全生产等)。有效地防止企业短期化行为。三是完善了对经营者的奖惩办法。为防止短期行为和新的分配不公现象,在合同中对经营者的收入作了限制,承包者年收入不超过职工年平均收入的1~3倍,对经营者当年的奖金,只兑现50%,其余部分转入风险金,待承包期满后,视盈亏情况计息挂帐。对承包集团其他成员的收入,作了年收入是主承包人50-80%的规定,拉开了档次。 (李士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