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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兰县工作综述 

1990年,木兰县各级党政组织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三届七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奋斗三年,实现脱贫”这个目标,带领全县人民,胜利地完成了各项任务,为三年脱贫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经济效益。全县工农业总产值实现1.79亿元,比上年增长16.6%,其中,农业总产值1.08亿元,多种经营收入6150万元,比上年增长18%。乡村企业产值实现1.02亿元,比上年增长1.7%。粮豆薯总产1.88亿公斤,比上年增长50.5%,完成粮食征购6900万公斤,比上年增长23.9%。粮食总商品量达到了9.300万公斤,创造了历史上最高水平。工业产值实现7077万元,比上年增长4%。国营预算内工业企业盈亏相抵后实现利润145万元,比上年增长5.8%。社会零售商品总额1.4亿元,比上年增长12%。外贸出口总额实现700万元,比上年增长11.8%。
    ——人民富裕程度。城乡居民储蓄存款余额1990年末达到7600万元,人均储蓄存款298元,比上年增长11.7%。农民人均收入502元,比上年增长23.6%。预算内工业企业职工人均工资收入1420元,比上年增长5.1%。木兰镇居民人均住房面积达15.4平方米。 ——财政状况。财政自有收入实现1417.5万元,比上年增长21.6%。支出自给率由上年的65.5%上升到68.5%。连续四年实现收支平衡。
    ——完成了一些较大的工程项目。一是修筑了29.8公里的资源路,连通了152公里的地方大环路。二是新建县成人中专教学楼、中医院楼。三是改造中小学危房6300平方米,扩建了高级中学的校舍。四是增加了水利工程设施,全县共打机电井72眼,组合井1336眼,新建扬水站24处,新筑拦河坝200座。五是完成了市话机械增容一千门工程,新上了国际国内直拨电话设备,新建了电视卫星地面接收站机房。六是延伸自来水主管道1500米。农村又有347户1130口人吃上防病水。七是解决了6个无电屯,实现了屯屯通电。八是加固了34公里松花江堤险段,上土石100多万方。九是建成了柳河向阳抽水站。
    ——其它方面。环保,工作、扫盲工作、征兵工作被评为全国先进县。党风建设、畜牧工作、区划工作、地方病防治、地方道路建设、水利建设、财政自给水平、民兵预备役等项工作被评为全省先进县。在松花江地区第二届艺术节汇演中获得了总分第一名。 (王泰峪)